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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关于部分区域执行疫情防控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11-24 23:44:24 编辑:周雅雅 责编:吴亚晓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11月25日0时起,对慈溪市部分区域执行疫情防控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施临时管控,要求人员“只进不出”、不集聚、不串门。

(一)坎墩街道:东至浒崇公路,南至南园路,西至房黄路江,北至五塘江合围区域。

(二)观海卫镇:1.东至桃园东路,南至山海路,西至老329国道,北至盛昭路合围区域;2.东至上八进村道路,南至北界河,西至桃园东路,北至世纪大道合围区域;3.东至唐家村道,南至世纪大道和老329国道,西至翁家浦,北至翁家浦合围区域。镇域内其他人员倡导“非必要不出镇”。

(三)附海镇:1.四界村部分区域,北至上横路、南至物流园区北栏杆、西至界河、东至上横路南片农田合围区域;2.东海菜市场(慈溪市附海镇观附公路1000号)。

(四)崇寿镇:东至四灶浦,南至建附线、五塘江、南园路,西至陆中湾,北至七塘江合围区域。

二、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场所码现场查验工作,规范开展场所码“一扫三查”和7天旅居史“穿透式”询问,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查必严、不漏一人”。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哨点”作用,不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应引导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请广大市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按规定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扫“场所码”、“一扫三查”等各项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上述管控措施取消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告,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对拒不执行管控措施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4日

来源: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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