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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候选人今天公布!快来看看都有谁?

2022-10-12 21:34:03 编辑:张灿毅 责编:王璐蕾

近日,

宁波市启动第四届

“十大法治人物”

选树活动。

经过各地各单位推荐,

归口部门和组委会审核,

目前,35位“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

已经正式出炉,

他们都有谁?

跟着小编去认识一下吧!

(以下名单按名字笔画排序)

石羽

石羽,宁波市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自2005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深甽法庭副庭长、速裁庭庭长职务。2016年10月转任至宁波市法学会,2019年6月起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工作。主要承担各类文字材料起草和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八个跨部门跨领域制度等专项活动的统筹协调职责,协助处长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案件协调、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督办等工作,发挥司法协调小组牵头单位作用,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先后获得全市优秀青年法官、2016-2021年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1年7月荣立个人三等功,在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中连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马广柱

马广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该同志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先后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荣获嘉奖五次,个人三等功两次。2019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优秀教官,2020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优秀人民警察,2022年荣获2016-2021年度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

从事法制培训工作多年,经验丰富,2020年担任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比武集训队教练,带领队伍进入全国前六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工作中,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在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赌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中均有突出表现。从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到“传、帮、带”培训新人,再到扫黑除恶展风采,马广柱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李佳

李佳,中共党员,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该同志勇毅笃行、善作善成,先后获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获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全市十佳政法干警提名、宁波首届最美甬法人等荣誉称号。他长期奋战在审执一线,近三年来累计办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2338件,所办案件无一信访、无一件瑕疵改判。他工作之余坚持每天探究执行工作“找法难”的破解路径,历时十四年编撰完成《强制执行规范总整理》一书,成为广大执行人员的“随身宝典”。他还带领全局打破常规,创造性地构建了全国首个“分布执行”工作模式,执行质效大幅跃升,相关经验做法被上级法院认可并推广。

张杰

张杰,宁波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危化中队长。奋战在普法、执法一线15年,始终担当作为、默默奉献,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责任,该同志坚守岗位,即使在岗位上病倒也无怨无悔,体现了作为一名应急人的责任和担当。严格执法,创新监管,狠抓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全力除隐患、遏事故,为宁波法治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近几年来,多次获得嘉奖和荣誉,2017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8年获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嘉奖,2018年获市委市政府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获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智控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集体嘉奖。

刘阳中

刘阳中,中共党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宁波海关法规处副处长。2002年7月进入原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长期在国门一线从事法制研究、协调和执法管理工作。刘阳中始终秉持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作为海关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参与者、亲历者、实践者,曾参与多部国家重大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组织或参与编写十余部法律著作,撰写二十余篇理论文章,为海关和宁波市的法治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先后获评集体三等功、个人嘉奖等荣誉,同时还是全国海关普法讲师团成员、宁波海关优秀兼职教师、宁波海关公职律师、宁波市法治督察员。

励倩

励倩,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4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2021年)、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摸索总结出虚假诉讼查处机制等多项创新工作在全市推广应用,其中牵头研发的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类案执行监督应用场景,排查出230余条违反限高令线索,12人涉嫌拒执罪。办理的某建设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被省院收录为案例指导,并获高检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送;办理的周某某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系列案获宁波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李文宏

李文宏,象山县司法局局长。先后从事公安、政府法制、司法等工作,始终扎根于基层法治一线,以百舸争流的奋进姿态履职尽责,以塑造变革的创新能力善作善成,为尊法学法用法、依法依规执法树立了标杆。在他的推动下,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创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到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政府法律顾问体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决策后评估系统、行政复议监督员制度、镇村法律顾问一体化制度等重大改革,象山的法治改革和创新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他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象山县2021年度全面深化改革(数字化改革)十佳先锋,入围宁波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并多次获得市县荣誉和嘉奖。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象山县司法局获得全国、省、市等荣誉共计86项。

陈菁

陈菁,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她勤思笃行,作为综合执法的一支如椽巨笔,以身体力行书写奉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的华章。她从事法制案审工作多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力求每个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任职以来无行政处罚案件败诉,荣获2020年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2016-2021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她是执法者更是普法者,通过普法宣传使群众了解与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改善行政执法的法治环境,荣获2016-2020年浙江省普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她更是行政执法的创新者,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稳步前进。未来,她将继续奋斗在综合执法一线,砥砺前行,不负韶华。

洪亮

洪亮,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主任。1988年进入市检察院工作,从事检察工作二十余载,始终奋战在一线,2017年转隶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洪亮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忠诚履职,他坚持政治引领,牢固树立讲证据就是讲政治的法治思维,做党纪国法的坚定维护者;他坚持实事求是,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手续关,是“铁案”工程的打造者。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他带领团队成功审理、移送市监委查办及上级监委指定管辖的18起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巩固了我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因工作业绩突出,案审室获评2016-2021年法治宁波建设先进集体。

陈旭阳

陈旭阳,象山县纪委常委、 正局级纪检监察员。从事反腐工作26年来,陈旭阳一直奋战在全面从严治党一线,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办理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7年,面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挑战,他主动钻研纪法衔接相关业务,创新办案理念,聚焦短板弱项,淬炼过硬本领,牵头组织相关纪检监察室查办重大问题线索和复杂疑难案件,起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象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本人始终严于律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今年9月,陈旭阳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嘉奖。

林坚东

林坚东,宁波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她二十五年如一日坚持在立法岗位,参与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案、规章百余部,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立法工作先进个人。立法为民,她“以百姓为心”,审查修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规章,把“困难群众”拉入“共富圈”。创新争先,她攻下业务和技术上的一个个“娄山关”,牵头开发“一起立法”意见征集数字平台,让百姓民意“一键智达”。她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征集制度,努力实现立法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徐未军

徐未军,现任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要案中队中队长。扎根综合执法基层工作20年,从一线执法队员到中队长,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突破解决管理顽疾达到为民服务的理念。他参与主办相关法律的首案或疑难重大案件,让事实、证据、法律说话,想方设法办成铁案。注重每个案件的质量,多个案件入选局教科书式典型案例集,同时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他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的创新,主动建议开发和实践优化“江北区综合执法云上办”系统,助力行政执法便捷高效,推进优化了“非现场执法”办案模式。曾荣获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优秀中队长、江北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姚祺

姚祺,江北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他是业务骨干多面手。一直奋战在纪律监察、审查调查工作第一线,工作认真严谨,业务素质过硬。2017年2月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主办和参与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是党纪国法的坚强卫士。他是攻坚克难尖头兵。2019年他临危受命,处置一起上级交办的疑难案件,短平快突破多名证人口供,推进案件保质保量办结。他是“三不顾”纪检铁军。面对熟人涉案,“不顾情面”;面对急件要件,“不顾家人”;面对评优评先,“不顾荣誉”。近年来,他先后获得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级“五水共治”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平凡的岗位上,他一直用满腔的热血书写着忠诚、干净、担当。

朱伟胜

朱伟胜,浙江省慈溪市公证处公证员,慈溪市司法局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从1988年开始从事公证工作,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涉外等公证业务,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热情服务、任劳任怨,被省司法厅授予第一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十大优秀公证员”称号、宁波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被中共慈溪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5月被省公证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公证员和行业突出贡献工作者、被宁波市公证协会授予突出贡献奖。

叶新火

叶新火,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法治一处处长,曾获宁波市最美公务员、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办理了50多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主办的《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保险模式,这种“宁波模式”已逐渐走向全国。起草的《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在全国率先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规范,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作了专门报道。近年来,每年对各类文件、专题会议纪要、政府合同等200多件进行审核把关并修改完善,提高了政府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在实践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起草《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程》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宁波市为此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张晓华

张晓华,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历任法院刑庭法官、党委综合部门负责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等职,曾获得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等多项重大荣誉。在分管行政复议工作中,他坚守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强化执法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办理王夫业等25名被告人涉恶集团犯罪一案中,他科学调度、精心审理,认真对待每一份口供、每一个证据,既体现从重从快,又使得罪犯心服口服。他在政法部门工作期间,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均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他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理论水平,撰写了一系列有见解、有价值的法律论文。

何跃军

何跃军,法学博士,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他潜心教学育人,所带学生团队两次获得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一等奖,个人荣获忠诚教学奖与教学创新奖、省三育人先进个人;倾心科研,主持国家课题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出版独著4部,深入研究基层政府与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研究成果多次被转化应用,获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青年奖、省教科研先进个人等奖项;积极参与省市重要立法活动,参与法治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实施意见、法治白皮书等编撰起草工作。扎根宁波法治社会建设,参与普法工作10余年,宣讲各类法律法规20余部,影响人数近30万人,获省委办省府办授予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市委办市府办授予的“在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等荣誉称号。

鲍军军

鲍军军,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2019年从公安边防部队转隶,曾多次被各级表彰,被公安部边防局评为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边防部队执法标兵,荣立三等功3次。2021年从基层派出所调到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鲍军军开始了“从零到有”“从有到优”的探索。在中心建设时期,他既当设计师,又当监督员,时不时还得当搬运工,全程参与施工。中心建设投用后,鲍军军一步步建立起“现代化”运行体系、“一体化”执法机制、“专业化”保障队伍,成功打造了一个全要素、全流程、全闭环支撑服务执法办案各项工作的执法办案综合体,受到了广大民警的一致好评,中心被评为象山县公安局优秀科所队,并入围全市公安机关“三能”示范基地创建单位和全国“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评审候选名单,并多次在省、市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诸龙珠

诸龙珠,中共党员,浙江出入境边检总站宁波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五队副队长,四级警长,曾获联合国“和平勋章”,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优秀基层警察2次,获评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最美绍兴人·青春榜样”等荣誉。从警16年,她不惧挑战,在战火纷飞的维和战场挥洒热血,呼吁联利团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她“疫”往直前,在口岸疫情最前线勇挑重担;她驻守国门,持续深化“4+6”警务战略协作机制,重点围绕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三非”外国人治理等重点方向,在东方大港展现边检卫士风采。

吴胜顺

吴胜顺,宁波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曾获评全国和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司法规范化先进个人。在全国率先探索和推动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打造海事审判“浙江样板”,得到最高院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浙江自贸办第二批创新事例。带领的团队先后荣获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集体二等功、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他坚守初心使命,致力于弘扬法治精神,多年来,发表文章案例近100万字,多次获评全国一等奖、全国典型案例,创作的以海洋、海事法律为题材的故事、随笔、诗歌等作品,广为传播,深受读者喜爱。

陈鹿林

陈鹿林,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5年,既是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也是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作为“双面手”,他共办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300多件,其中2起案件获评全省服务民营经济精品案例。办理的李某等人合同诈骗案,助力被害企业挽回损失10多亿元,带领团队成功办理了涉税额10多亿元,涵盖4艘母船、100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大海上成品油走私系列案。他推动宁波海事审判“三审合一”试点改革与企业合规改革,主笔撰写以五年为跨度的宁波走私犯罪白皮书、宁波海事犯罪白皮书。公开发表检察实务调研文章20多篇,主持或参与最高检研究课题2项,参与撰写检察业务指导用书。个人荣立三等功3次,获评宁波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陈俊铭

陈俊铭,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陈俊铭同志以推进法治税务进步为己任,善于学习、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在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规范化、综合性税费政策落实、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多项工作中都有他兢兢业业的身影。参与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着力推进涉税争议实质性化解,超过50%的案件成功调解后结案。其所在部门2021年获评“法治宁波建设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其个人近三年来3次获得优秀公务员嘉奖或其他专项嘉奖,并先后获得减税降费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稳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房敏杰

房敏杰,余姚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大队长,有着18年基层工作经验。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宁波市优秀人民警察、宁波市“执法办案十佳民警”、余姚市优秀共产党员、余姚市“十佳政法干警”、最美浙警、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荣誉。2008年,房敏杰开始从事扫黑除恶工作,2009年,通过侦查,摧毁“蓝盾百家乐”特大网络赌博团伙和以江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在他的带领下,余姚公安局在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共摧毁涉黑涉恶团伙100余个,被评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1年,运用“底罪”和“零口供”思维模式,摧毁方某某等恶意举报团伙。

应满昌

应满昌,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省级人民监督员、市法治督察员,社会风险评估市级专家,宁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获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2019年12月受聘担任市法治督察员,认真履职,直面问题,敢作敢为,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检察机关等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我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他担任多家行政机关、街道(镇乡)法律顾问,严于律己、勤勉务实,梳理了街道(镇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矛盾化解等社会风险识别操作指引并付诸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朱晓峰

朱晓峰,中共党员,宁波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副队长。2015年以来两次记省级个人三等功、一次记省级集体二等功、一次记省级集体三等功,2017年1月被授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成绩突出个人,2022年8月被授予浙江省药品稽查“执法雄鹰”,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是一位长期战斗在行政执法一线的老将。查办的案件多次得到国家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近十年来主办的案件罚没款近亿元,其中罚没款千万元以上案件3起。疫情期间成功办理国家局挂牌督办的“4.26”特大制售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件及“学习强国”平台推送的“古董口罩”等案件。

蔡祖红

蔡祖红,中共党员,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鄞州分会会长、宁波市党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曾获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五届百名优秀人物”、浙江省优秀律师、宁波市优秀律师等荣誉。作为律师,他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对法律事业的执着与热爱毫无保留地灌溉到平凡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在担任市十四届、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委员期间,他积极投身地方立法实践,参加法制委会议100余次,参与近70部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同时还积极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作为立法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桥梁。

陶敬军

陶敬军,慈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从检18年来,深耕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一级侦查人才库(2020年首批)、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他是全省自侦办案人才,也是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2019年以来共办理自侦案件5件10人,办理了宁波市首例在编民警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案件中获评市级以上精品典型案例13件,其中全国精品典型案例2件。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类案监督入选浙江省检察机关数字监督办案指引,吴某某等人刑期计算错误类案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示范性、引领性案例。创设外来涉罪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同城化待遇机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嘉奖1次。

何春辉

何春辉,中共党员,宁波市望春监狱办公室副主任。从警15年来,他始终立足基层,当好监狱基层治理探索的“急先锋”。2013年起参与开展宁波市望春监狱执法标准化建设,编制监狱执法标准117项,创新建立执法标准体系,填补了监狱执法标准空白,协助实现项目从监狱立项、市级试点以及国家级标准化试点三级跳。积极推动标准落地和推广工作,创新打造出具有望春特色的“三步走”落地模式,促成全省首个监狱相关地方标准《狱务公开》建立,参与司法部“罪犯劳动改造”相关标准起草工作。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最美司法行政人”、全省监狱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顾宏斐

顾宏斐,余姚市人民法院中意宁波生态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宁波市“最美公务员”、宁波市三八红旗手、第二届“最美甬法人”、宁波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宁波法院十佳优秀青年法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她驻足一线审判工作,争做业务骨干。始终扎实心态履行审判职责,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审理的案件多次入选全省、全市法院典型案例。她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延伸司法服务,作为省政协授牌创建的“余姚司法服务经济政协委员会客厅”牵头委员,积极开展“小明创业记”协商故事会、商业秘密专题协商故事会等各类活动,在余姚全市知识产权和涉外经济司法保护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郑吉薇

郑吉薇,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宁波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律师妈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团团长,宁波市江北区志愿者协会成员。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浙江省、宁波市优秀青年律师,宁波市青年岗位能手,宁波市优秀公益律师。郑吉薇热心于法治志愿服务活动,致力于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她在社区当调解员“老娘舅”,在法院参与诉讼矛盾化解,在派出所为老百姓提供法律咨询。2020年5月浙江律师妈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服务团宁波分团正式成立,郑吉薇律师与30余位律师妈妈一起通过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治志愿服务方式,为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失足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群体提供专业、热诚、暖心的法律帮助。

江筱婷

江筱婷,海曙区司法局洞桥司法所所长。“洞见法理、桥牵民心”,她常说,司法所离百姓最近,一言一行代表着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关乎着百姓对公平与正义的信仰。十年的基层司法生涯,让她牢记了“服务群众”的宗旨使命。她主动作为,创立“陈杰·云调解室”,将调解与数字化改革有机融合,获评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设立宁波市首批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实体运行成效获省级肯定;创新启用线上合法性审查,极大提升行政流转效率,该做法获“浙里改”收录并于全市推广。去年,央视《社会与法》专题报道了洞桥司法所司法为民的纪实故事,司法所先后获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她个人获全省“最美司法行政人”、宁波市首批政府法律顾问人才称号等。

潘明杰

潘明杰,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宁波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潘明杰因善于且热爱做调解工作,自2012年从物业经理岗位退休后,自愿当起了人民调解员“老娘舅”,10年来累计调解案件达2000多件,成功率100%,涉案金额达2.6亿元,仅2021年一年,他接待线上线下来访群众300余人次,调解上百起矛盾纠纷,涉案金额达3千万元。他的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等中央、省市媒体多次集中报道。他曾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提名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浙江好人等称号,去年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系宁波市唯一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

周鑫

周鑫,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自2019年进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后,他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攻坚破难”的决心、“夜以继日”的奋斗,成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领头羊”。他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先后制定法制制度9个、办案规范36个,打造全市领先的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体系;他建设移动办案执法信息化应用,创新PDA执法模式、行政执法繁简分流机制等,全局执法办案效率大幅提升,执法队员人均月办案量从2个提升至6个。他为海曙连续赢得三个省级“最佳实践”,成功将海曙执法数字化改革经验推广全市乃至全省。被评为2019-2020年度宁波市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突出贡献个人及法治宁波建设先进个人。

潘国悦

潘国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他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打造宁波市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2020年疫情期间,潘国悦带领所在部门排摸全市涉疫旅游纠纷潜在风险隐患,与市文广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旅游纠纷的通知》,指导涉疫旅游纠纷处置工作,为我市在全省率先于2020年3月底实现退团退订“双百清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得到市领导及上级法院的肯定。协助召开宁波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牵头开发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法院联合发布的100个典型事例之一,助力宁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市。

周明耀

周明耀,2004年7月到市人大机关工作,长期从事人大司法监督和相关立法工作,自担任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以来,以对法治事业的高度热情,扎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如立法方面的《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司法监督方面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重大事项决定方面的《关于创新自动履行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等,成为具有宁波特质的重大法治成果。该同志荣获宁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五连冠”“六连冠”先进个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先进个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优秀共产党员表彰。

来源: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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