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不少沿街店铺挂起了临时“招牌”:内有烟花爆竹售卖。然而,执法队员经检查发现,部分店铺都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属于无照经营。日前,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对无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在北仑霞浦街道的一家鲜花店,执法队员发现店内存有14箱烟花、2箱鞭炮,存储环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询问,店主表示这批烟花爆竹是刚从外地拉过来的,正好遇上过节,想在售卖鲜花的同时“顺道”卖点烟花爆竹。
“经查看营业执照等证件,该店铺未取得售卖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我们向店主说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当场开具了扣押文书和清单,依法对店里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霞浦中队执法人员唐洁琼表示。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过年的传统风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城区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执法队员温馨提醒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宁波市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拒绝无证无照售卖的烟花爆竹。
记者:虞金辉 通讯员:顾焯惟 周羽琛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