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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 垃圾分类合格小区由30%增至69.6%

2020-10-01 07:16:43 编辑:汪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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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觉分类投放垃圾。

去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宁波迈入强制垃圾分类时代。截至目前,宁波厨余垃圾有机质含量由一年前的36%上升至62.9%,垃圾分类合格小区由30%增至69.6%。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季度考核中,宁波一直排名前三,并被浙江省评为“优秀设区市”。

“撤、定、督”三驾马车,改变居民投垃圾习惯

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对绝大部分居民来说已经过了“阵痛期”,从开始的很不适应到现在的随手而为,很多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已经改变。

“我们是最先开展撤桶并点的社区。”回想起去年撤桶并点刚开始那段时间,鄞州区东海社区书记邵飞直言“不堪回首”,居民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还时不时耍点小花招是常态。邵飞说:“这表明我们的宣传劝导工作不到位。”随后,社区开展了入户指导,一户户居民家上门进行解释,并通过桶边督导苦口婆心劝说,“这些方法效果很好,其实居民知道垃圾分类是一件好事,只是在习惯上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一段时间后,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度都有所提升,小区环境的改善也会得到了居民的认可。

记者从市垃圾分类办了解到,我市2497个小区有2077个开展撤桶并点工作,共撤桶3.9万余只,3200名督导员持证上岗。

确桶、净桶、消桶,提升沿街店铺垃圾分类质量

对沿街店铺,通过确桶、净桶、消桶,提出严格的分类要求。每户商家的垃圾桶写上对应的店名或门牌,避免相互推诿。要求所有沿街店铺除收集时间外,垃圾桶一律放置在单位内。同时要求沿街店铺确保垃圾桶干净整洁,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11日开始对中心城区沿街店铺开展“确桶、净桶、消桶”行动以来,共完成中心城区1000多条道路“消桶”工作,沿街店铺垃圾桶精准分类率达95.6%。另外,目前我市还有不同垃圾收运车辆近1300辆,每天奔驰在马路上将4类垃圾清运至不同末端进行处置。

城管执法,为垃圾治理保驾护航

针对一些屡教不改、拒不分类的居民,执法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一年来,我市实施垃圾分类执法约20万次,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联动为垃圾分类的实质推进保驾护航。

为做好条例施行工作,我市全面加大专项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垃圾分类“非接触性执法”,完善管理执法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进小区。建立社区与执法队员结对联系制度,即属地行政执法中队深入社区,与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开展桶边督导,着重树典型、抓“刺头”。先由社区列举源头分类质量较差的小区,锁定至居民个人,再由执法队员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处罚,逐步形成“管理举证、执法介入”模式。

条例实施一年来,我市累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9.2万次,教育劝导14.2万次,书面整改12904起,处罚个人3000多起、单位1400多起,处罚金额79.2万元。

智能时代,高科技赋能垃圾分类

在宁波,几乎所有小区和学校都有“搭把手”智能回收箱,居民和孩子们将可回收物投递进去,赚取资源币。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搭把手”回收网点建设2100多个,建成鄞州、海曙、镇海、北仑、大榭及在建象山、杭州湾两个区域配套综合分拣中心,累计回收量10万吨,实现垃圾减量5.5万吨。

同时,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等,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跟车检查机制,同步开展跟车收运线路、检查点位分类、安装车辆摄像头及行车记录仪等信息化装置实施可视化监管。从专项督查及投诉举报情况来看,今年未接到一起“混收混运”投诉。

记者:边城雨 通讯员:范奕齐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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