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记者昨天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共起诉“套路贷”案件60件,涉案人员238人,其中9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违法犯罪,通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一系列相关协议,非法侵占被害人财物。这种犯罪往往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交织。两年来,全市检查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套路贷”案件121件702人,已提起公诉60件238人,其中20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9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巧森说:“套路贷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有车贷类、二手车贷类、房贷类、校园贷类、裸贷类、无抵押贷类等。已起诉的套路贷案件中,涉及汽车抵押和二手车交易的有22件占37%。”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打击‘套路贷’犯罪,不断扩大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战果。同时,检察机关提醒市民,贷款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与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金融借贷活动,不要轻信非正规公司或个人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宁波台 王勤刚)
来源:宁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