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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都”告急!浙江立法禁售6种保护品种幼鱼

2016-12-24 09:58:10

这些年,不少喜欢吃海鲜的人都有这样的感受:鱼越来越小,价格却越来越贵。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大量幼鱼被捕捞出售后,海里的鱼越来越少了。

12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记者看到,该决定加强了6种常见品种幼鱼的保护,并规定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未达到当年最小可捕规格的保护品种幼鱼。

浙江是海洋渔业大省,我省渔场素有“东海鱼仓、中国渔都”的美誉,海洋捕捞业是我省大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长期以来粗放型发展方式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渔业资源衰退严重,大黄鱼、小黄鱼、带鱼、墨鱼等东海传统“四大渔产”产量急剧下降,单位渔获量约为上世纪80年代末的50%。且渔获物低值化、小型化趋势明显。

“加大海洋渔业资源特别是幼鱼资源的保护,是当前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紧迫任务。”省人大环资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全省各地伏季休渔期间非法捕捞、销售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幼鱼的问题仍然突出,“筷子”带鱼、“纽扣”鲳鱼等时有出现,急需加以保护。然而,国家和我省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其相关规定较为原则,特别是对于幼鱼资源保护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的规定还不健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影响了“一打三整治”行动的成效。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这一法规性规定,依法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

记者看到,关于保护品种幼鱼及其最小可捕规格,该决定仍然沿用我省地方标准《重要海洋渔业资源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如:带鱼最小可捕规格是体重125克(2.5两)或肛长205毫米。

根据我省渔场修复振兴工作推进实际,该决定选取了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等6种常见主要种类,作为重点保护品种幼鱼,授权渔业部门可制定一定时期内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有序推进我省海洋幼鱼资源保护工作。

同时,决定还规定,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渔船带回的保护品种幼鱼总量不得超过本航次装载渔获物重量的20%,其中灯光围敷网作业带鱼幼鱼比例不得超过5%,以从源头减少对海洋幼鱼资源的破坏。

该决定还对捕捞渔具、幼鱼销售利用管理和违法行为打击等方面作出规定。针对渔具管理混乱、网目尺寸普遍违规的现状,规定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规定本省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包括规格、数量)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针对休渔期幼鱼销售屡禁不止、执法监管难以定性等问题,该决定从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的角度,从严监管合法捕捞的符合限量比例幼鱼。

【浙江新闻+】

2016年5月12日钱江晚报曾连续报道温岭幼鱼事件,引起省委书记夏宝龙高度关注,连续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务必护好休渔期。让我们再回顾一下当时的首篇报道。

禁捕标语下,堆放着一筐筐小鱼小虾,正等着被运走当饲料

东海幼鱼滥捕屡禁不止执法部门称“以宣传为主”

没有一根筷子长,没有一个手指粗,这种还处于“儿童时期”的带鱼,就这样一筐筐地摆在温岭石塘的码头上。

前两天,有网友将这组滥捕幼鱼的照片发到网上,引来众多关注。“太触目惊心了,没有人管吗?”

“现在这个季节正是幼鱼的生长期,所以,出海打上来的都是小鱼小虾。放到市场上也没人买,它们唯一的命运,就是被运往养殖场做饲料。”昨天,温岭当地一名渔民这样告诉记者。

其实,早在三年前的这个时候,记者在石塘调查东海渔业资源现状时,看到的也是同样的一幕。三年过去,问题依然存在。

实际上,这几年,浙江省正全面推进东海渔场修复计划,严厉禁止捕捞幼鱼,并对相关的渔具尺寸也作了明确规定。

那么,为何滥捕幼鱼仍屡禁不绝?相关政策为何难以落实?整治难度究竟在哪里?当地渔业部门又是如何执法的?

充满讽刺意味的现场

禁捕标语下堆放着成筐小鱼

前天,温岭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几张照片,图中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

只见石塘码头上堆了几十只鱼盘,鱼盘上密密麻麻叠满了小带鱼。“好心疼,这么多小鱼。”有网友这样评论。

“从5月1日到现在,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好多次了,这些小带鱼还没有一根筷子长,只有一双筷子那么宽。” 这名网友说。

他还特意记下了捕捞这些幼鱼的渔船的归属地,“有的是象山石浦那边的,有的是温岭钓浜的。”

记者了解发现,和三年前差不多,这些幼鱼都是以每斤一元左右的价格作为饲料原料运往鱼粉厂,有的卖到福建等地,用于海水养殖。“像养黄鱼、黑鱼,都用这些,因为成本低。”当地渔民介绍。

和三年前相比,有区别的是,码头上多了禁捕的宣传标语,比如“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建设海洋生态环境”这样的横幅。颇为讽刺的是,那些小鱼小虾就成筐成筐地堆在这些标语下。

“光靠这样的宣传起不了什么作用的,要让渔民自觉遵守很难,主要还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当地渔民告诉记者。

渔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反问记者

你希望我怎么回答

根据规定,捕捞的幼鱼超过规定的比例,可以没收渔船经营者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如果用低于最小规定网目尺寸的渔网进行捕捞,也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温岭码头的乱象,温岭渔业部门是否了解?他们开展了什么工作?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温岭市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苗文军的电话,试图了解一些情况。遗憾的是,他并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反而反问记者:“我的电话你从哪里来的?你希望我怎么回答?”

据当地的《温岭日报》报道,针对滥捕幼鱼现象,该执法大队一名相关人士介绍称,今年以来,温岭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已经先后开展过多次行动,“不过还是以宣传为主,以处罚为辅,而检查的手段,也以登船抽检渔网网目是否达标为主。”

在那篇报道中,这名人士同时透露,温岭海岸线较长,港口也很多,源头上很难管理。“如果市民发现有捕捞幼鱼或幼鱼交易现象,可直接拨打967201举报。”

台州渔政相关人士:

整治渔具比整治渔船更困难

自全省开展“一打三整治”行动以来,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现状是,和打击“三无渔船”相比,整治渔具要显得更加艰难。

“这是一场硬仗,比‘三无渔船’还难打。”台州市渔业管理系统一名资深人士这样告诉记者,他解释说,“三无渔船”面对的是违法渔民,这得到了大部分合法渔民的支持。但是整治渔具却不同。

“几乎所有的渔民,网具都有违规,和现在实施的渔具标准有差距,这就有难度了。”他说,“很多渔民来诉苦,这样整治他们都没饭吃了。”因此,这位人士认为,整治渔具是一场更大的硬仗,需要做更多的工作,赢得更多的支持。

“推进渔具整治,是我们渔业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他说。

他介绍,幼鱼滥捕屡禁不绝,还有一个重要原因,现有的休渔制度还有待完善。“从5月1日以来,像围网船等已经进入伏休,但是有的渔船还要到6月份才进入休渔期。想要更加完善地保护幼鱼资源,还需要出台更有效的休渔政策。”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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