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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右手放在副驾驶座一女子……有损杭州形象被执法设备拍摄?”千万别信!

2016-07-02 19:21:29

谣言什么的看来最可恶了。 只能当个饭后娱乐的话题不能当真啊!

前几天,一条交通违法短信在朋友圈里刷屏了!

短信上说,浙AXX……号牌的车辆,2016年6月21日在余杭望梅路五洲路口,因经过路边女子未减速而使其裙摆飘起造成影响市容的违法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请在15日内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到余杭交警大队处理。

交警部门已经紧急辟谣了!

严正辟谣

2016年6月30日,余杭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微信群中在热传一条所谓“因车辆经过女子未减速而使裙摆飘起造成影响G20峰会市容而被交警处罚”的信息。

发现该警情后,民警立即查找该图片的原始信息,明确了被遮挡的牌照为浙G927**,车主吴某某,发现该人在6月30日11:50发送了上述图片到朋友圈。

当晚,民警找到当事人吴某某,该吴称自己因为好玩,编辑了上述交通违法短信发送到自己手机,并对短信内容进行截图,发送到朋友圈,事后发现该图被广泛传播就对信息进行了删除。

目前,该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昨天小编又收到一则短信:

同时,好多小伙伴都来问这是真的吗?

杭州交警部门紧急回应:这也是谣言!

这条“驾车右手放在副驾驶座一女子……有损杭州形象被执法设备拍摄”短信也正由公安机关查处之中。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新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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