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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宁波首张罚单开得并不冤!

2016-07-27 16:05:29

(宁波广电网记者王心怡 通讯员颜杰、王婷涵)7月27日上午,记者跟随宁波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新区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居民小区,对小区内安全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情况进行检查。

消防执法人员检查小区内安全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

当天上午9点半左右,消防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高新区杨木碶路上的滨江花苑小区,分别对26号、28号、29号、31号、34号等楼道进行了检查。楼道里,零零散散地停放着三五辆电动车和一些自行车,使得原本两米多宽的楼道被占去了一半。在电表箱旁边和部分墙角处,还有许多私拉的电线挂在上面,电线末端连接着插线板,而部分插线板边上还悬挂着电动车充电器。

“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于7月1日已正式开始实行,将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相关规范纳入其中”,高新区消防大队工程师曾立告诉记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接到消防部门的通知后,我们已于6月30日在小区内张贴温馨提示,告知新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加强巡查,提醒居民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过道上,更不要私拉电线充电。”滨江花苑小区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发现仍有部分居民为了贪图方便,将电动车直接停在楼道内充电。

滨江花苑小区的物业发布的温馨提示。

当天下午,高新区消防大队在前期多次排查、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开出了宁波市第一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罚单。“我们已多次责令沈先生按规定停放电动车,但检查中仍发现其未按要求履行,因此,根据新版《浙江省消防条例》第28条和第59条规定,对沈先生处以50元罚款。”高新区消防大队曾立工程师说明。

全市首张罚单。

消防部门数据统计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段,而66.7%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20时至次日5时之间,此时人们一般处于熟睡状态,初起火灾难以被发现和及时扑救,发现时往往已经进入发展阶段,无法控制。加之出于防盗等目的,市民多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厅等地方,堵塞了疏散、逃生通道,电动车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等,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在新《条例》修订实行以来,全市各地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已分别到小区、工厂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车较多的单位开展宣传普及工作,要求相关负责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若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来源:宁波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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