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4时30分许,高速交警接到报警称,G92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281KM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与重型普通货车发生刮碰,接到报警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时,一辆舟山牌照的大客车和一辆宁波牌照的重型罐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大客车上乘客正在向护栏外转移,幸好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对于事故的起因,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重型罐式货车驾驶员陈师傅33岁,他说前方有封闭三四车道的施工,自己行驶到施工路段时打了转向灯后变道,没想到就被撞上了。大客车驾驶员王师傅也是33岁,对于前车驾驶员的说辞他不同意,他说没想到大货车变道这么快,自己都来不及反应,双方争执不下。
事后,高速交警调取了大客车上的监控。
监控显示,当时大客车上共有22名司乘人员。驾驶员身着白色短袖衬衫戴墨镜,副驾驶为一名橙色衣服的乘务员,当时2人都系了安全带。当时,大客车直线行驶过程中与前车追尾,坐在副座的女乘务员,在即将撞上的一刻用双手蒙住了脸,而驾驶员则较镇定地控制住车辆,并驶入应急车道避险。
不过,交警也在监控中看到,当时车厢内部大部分乘客都睡着了,且大部分人系了安全带。其中一名身着白色斑马纹上衣的女子因未系安全带,脸部撞在了前排座位,不过不严重。
事后,交警认为重型罐车驾驶员变更车道时未注意后方车辆,而大客车驾驶员未及时避让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最终,交警认定双方各自承担同等责任,双方无异议。
记者 朱依琼 通讯员 杨建军 戎一松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