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华)为掌握市场销售粽子的食品安全质量状况,确保端午节期间粽子消费安全,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端午节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监督抽检共抽检粽子产品185批次,其中预包装粽子149批次,基本涵盖市场销售的粽子品牌;散装粽子36批次。抽样区域包括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和慈溪市等6个区域,抽样场所为涉及粽子销售的超市、食品店、专卖店及餐饮店等。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测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铅、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纳他霉素、商业无菌、微生物等指标。经检测,本次抽检的185批次粽子样品检测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合格率为100%。
消费提示:
尽管本次监督抽检没有发现问题产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细菌繁殖加快,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消费者采购、贮存及食用不当,也容易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为此,特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1、消费者购买粽子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超市、商场、商店,选购“QS”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营养标识齐全的粽子,购买后应索要购物小票或发票等有关凭证。
2、对于真空包装或速冻粽子,购买后要注意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不购买和食用涨袋漏气的真空包装粽子;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蒸透,吃剩的粽子重复加热不超过1次,不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3、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食用粽子,尤其是豆沙类粽子含糖量较高,肉类粽子脂肪含量高;此外,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