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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宁波发布10条疫情防控措施

2021-01-14 17:56:07 编辑:徐佳艳

今天,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十严要求”。一起来看重点↓

总体要求

进一步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筑牢“六道防线”,落实“十严要求”,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坚决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

具体要求

一、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一)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入境人员“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经允许后在严格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的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人群聚集场所;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得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赴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县(市)。

(二)严格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精准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人员,核验近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为进一步防范隐形传染源,经综合评估,可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来甬返甬人员实行日常健康监测措施。

对出现快速扩散社区传播态势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甬返甬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其间“健康码”赋黄码,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在甬本地无固定居所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可在当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对2020年12月19日起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甬返甬人员均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暴发较多病例的疫情中风险地区,为有效防止和阻断跨区域蔓延,经综合评估,也可对其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来甬返甬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甬返甬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的管理要求与境外人员一致。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辖区企业市外员工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当地,尽可能减少远距离流动。

(三)严格按照规范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稳妥有序推进本地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在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应接尽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动员,提高重点人群接种率,按照谁组织上报、谁负责落实接种对象的原则,优化接种组织,统筹安排接种进度,细化人员培训、现场组织、接种禁忌摸排、异常反应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方案,形成周密合理可行的接种计划,确保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紧急接种工作任务。

二、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防控

(四)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定分管负责人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商场、超市等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景区和娱乐场所接待规模,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

(五)严格抓好校园疫情防控。进一步抓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工作。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教学进度,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教育引导师生在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格加强医疗机构防控。加强就医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测温、亮码、戴口罩等管理要求。严格住院病房管理,非必须不陪护,并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医院内人员流动。

(七)严格规范特殊场所防控。严格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安全生产和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定期开展排查筛查。

三、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八)严格强化源头查控。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从严把好报关、入仓、运输、生产经营和消费各个环节,销售冷链食品商家应在摊位醒目位置张贴顾客购买进口冷链食品须知,标注浙冷链溯源码。落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严格进入我市市场流通的涉疫物品处置,加强预防性消毒,提高核酸检测覆盖面和频次。

各类私人诊所、小诊所和门诊部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要做好顾客购买发烧咳嗽类等药品的实名登记工作,私人诊所、小诊所、门诊部和药店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严格控制交通客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甬高校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管理在编在职人员休假出行活动,春节期间取消非公务出境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未经批准不出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测温、亮(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除特殊情况外,公共交通工作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可拒绝无正当理由不戴口罩的旅(乘)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网约车等),引导乘客不要或尽量减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用餐、饮水,做好旅途全程健康监测。

(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3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特殊情况除外),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聚集性活动参与人员仅限宁波市内的,规模在50人及以上的,需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规模在100-149人的,需向同级防控办(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规模在150人及以上的,需报请同级防控办批准方可举办。

聚集性活动有市外人员特别是省外、境外人员参与的,应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规模在50人以内的需向同级防控办(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规模在50-99人的需报请同级防控办批准方可举办,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需报请市防控办批准方可举办。

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创新慰问老同志形式与方法。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

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确需举办的,必须落实人员排查、亮(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邀请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外地亲友前来参加活动,并按原场地接待规模减半举办。

通知指出,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众养成“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勺公筷和合理营养、适当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春节期间不必要的走访和聚集活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乐祥和的节日。

来源:宁波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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