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28日)下午,在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市民施女士成为我市使用手机端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就医第一人。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医保电子凭证加速落地推进,参保市民可以不再依托实体卡片,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结算的全国通用、跨区域互认。
据介绍,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的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全国通用、跨区域互认,不再依托实体卡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扫描手机端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完成结算;同时医保电子凭证可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种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目前,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浙里办、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APP等渠道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据悉,作为医保电子凭证首期试点单位的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四明大药房连锁店、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联丰大卖场连锁店等3家试点医药机构已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改造,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我市参保人员在上述几家医药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扫码完成就医支付;同时,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还完成了异地就医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改造,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也可以在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就医结算。
下一步我市在各区县(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逐步覆盖到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
记者:周琼 通讯员:徐铭穗
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