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残联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专业人才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快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干货呢?
问:对象是谁?
答:入职奖补对象为入职本市各级编委部门批准的、残联所属的公益类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的编外自聘工作人员。
问:条件有哪些?
答:入职奖补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学历要求之一,并同时符合以下(二)(三)(四)相应条件。
1.从事家政服务岗位需具有中职(中专)或以上学历。
2.从事康复治疗、护理、康复工程、特殊教育、社区康复等岗位需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3.从事康复医疗、管理等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专业对口、实用,从事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与管理工作。非管理岗位的需经上岗培训并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三)必须与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连续满5周年,并由机构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四)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并无违法违纪记录。
问:奖补标准如何?
答:中职(中专)学历每人一次性奖补2.1万元;大专学历每人一次性奖补2.6万元;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每人一次性奖补4万元;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每人一次性奖补5万元;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每人一次性奖补6万元。
入职奖补人员工作期间获得更高学历可按照最后学历申请奖补,服务年限时间即从获得最后学历的时间起计算。
问:奖补程序和方式有什么规定?
答:1.申请。通过广泛宣传,使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知晓入职奖补政策和需求信息,及时进行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见甬残联〔2020〕16号文件附件1)。
2.签约。必须按规定与入职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和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见甬残联〔2020〕16号文件附件2),服务期连续不少于5周年,并在服务期限内,由入职机构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3.奖补。入职连续满5周年,给予一次性奖补。符合条件的入职人员,由入职机构自2020年始,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属残联报送奖补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入职奖补人员本人申请审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2.入职奖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和就业服务协议书;
4.编委部门的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
5.入职机构的申请报告、入职奖补人员花名册(花名册见甬残联〔2020〕16号文件附件3)。
入职奖补申请材料经所属残联核准,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奖补经费打入入职奖补人员银行账户。入职奖补人员在本省各级残联所属的公益类康复或托养机构入职,原入职机构开具入职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其入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来源: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