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二期(城东新村I区块)房屋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0年8月16日止,对房屋拆除区域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拆除作业期间,需分段对实验路与东苑路路口往东100米路段、往西100米路段、往南200米路段实行全封闭,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过往车辆和行人请严格按照作业区外围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照执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办事处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七月十四日
征收范围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二期(城东新村I区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慈溪市危旧房改造二期(城东新村I区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慈政处〔2019〕1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为东至新庵江,南至三北大街,西至西洋寺路,北至城东横河(不包括实验幼儿园),具体以慈溪市人民政府已公布的征收范围平面图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7.44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877户。
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来源:慈溪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