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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采访"
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近期,将有“一取消两放宽”三项利民措施实施:取消机动车在灵桥和江厦桥的单双号限行,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在我市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随着我市中心城区快速路封闭环线的成型,据观测,穿城交通流量逐步向外围扩散;同时,中山路轨道1号线、公交专用道等公共交通的发展,灵桥和江厦桥的交通流量日趋平缓。留意的市民也许发现了,以往两座桥面的高峰时段车辆排队过桥拥挤不堪的局面如今已慢慢不见。经过分析研究,交警部门决定自明日起,取消机动车在灵桥、江厦桥的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
据交警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月1日起,放宽浙B号牌皮卡车、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在我市中心城区的通行限制:
一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浙B号牌皮卡车,备案登记后允许在中心区、核心区通行:微、轻型载货汽车;设计和结构上可用于运送人和货物,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
二是符合以下特征的浙B号牌新能源货车,允许在中心区、核心区通行:使用专用号牌底色为渐变绿色的新能源货车(非渐变绿色专用号牌新能源货车,请及时至车管所办理更换);微型货车、车长4.5米及以下的轻型货车;车辆结构为封闭或厢式。
值得一提的是,中心城区快速路网24小时禁所有货车的道路(包括高架道路、夏禹路隧道、尹江路隧道等)和铁路宁波站南、北出发平台及上下道路,以上两类货车仍需执行禁货规定。
据悉,此次对两类货车的交通组织调整,也是为了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物流配送,便利市民生活。需要提醒的是,欲享受放开交通管制政策的皮卡车,请及时备案登记。登记方法为登陆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皮卡车备案”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提交相关资料后办理。如需咨询相关具体事宜,可致电:0574-81981083(工作时间)。
记者:缪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