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道路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现决定自2019年12月17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路段电子警察点位:
横街南路(芝岭新村门口附近)
育才路与振兴路路口附近
横街东路与车站南路路口附近
横街东路(停车场附近)
横街东路(国家电网附近)
芳草路与会展路南侧
芳草路与宁东路南侧
除以上公告点位外,市区所有灯控路口及学校、医院、菜场、车站周边的视频监控均具有非现场抓拍功能,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