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电网首页

在朋友圈造谣 北仑一店主被“请进”派出所

2019-08-17 07:53:21 编辑:徐仕虹

微信图片_20190817075156

店主在朋友圈道歉。

“北仑城管傻*!我今天要去区政府门口静坐了!把我打死好了!视频也有!还打我们小姑娘!”8月14日中午,这条朋友圈刚刚发出一分钟,截图就被传到了北仑城管执法队员的手中。

原来,早在7月23日,这家位于岷山路的花店就因为乱倒垃圾被执法队员发放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队员亲手将法律文书交到店员手中,要求这家花店清理占道垃圾,并请店主在第二天下午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然而,到了规定时间店主却没有来中队,而垃圾占道的行为也仍未改正。对此,执法队员又两次对这家店下发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在8月12日,执法队员发现该花店存在跨门经营行为,于是对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然而8月13日整改期满后队员复查时发现这家店依旧跨门经营,所以依法对其跨门经营物品进行了暂扣,但是在暂扣现场,一名店员情绪激动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还辱骂执法队员。

在8月14日中午,这家花店的店主在朋友圈发表了造谣性不实言论,对执法部门的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

8月15日,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传唤这名店主至公安机关做笔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可被处以拘留,由于当事人态度良好,愿意主动道歉消除影响并积极改正,所以被处以警告训诫。

城管部门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诋毁单位和个人的言行都可能涉嫌违法,在网络舆论平台上,有自由就有责任。(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钱子萱)

来源:现代金报

品牌
第一测试
直播宁波 航拍宁波
宁聚 心理健康
广电
直播 点播
动态 主持
集团 广告
新闻
宁波 国内
V观 图片
时评 专题

网站简介|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招贤纳士|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帮助中心| 电视台邮箱| 电台邮箱

浙ICP备12005551号-2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2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16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