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化区交警部门对“三小车”也就是二轮电动车、摩托车以及三、四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交警查获了两辆违法载人的电动三轮车,最终两名驾驶员均被处以相关行政处罚,其中一人还因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被行政拘留,那么,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为什么会被拘留?
5月22日中午,交警部门在奉化区东环线南浦加油站附近开展进行“三小车”违法交通行为整治。12点18分左右,有两辆由西向东行驶而来的电动三轮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
执勤交警迅速上前拦停了两辆电动三轮车,发现两辆车上的副驾驶以及后座都坐满了人。经查询,两辆电动三轮车均为无牌车辆。其中,驾驶员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另一名驾驶员杨某某虽有驾照,但是所持为机动车C1驾照,并不符合驾驶三轮电动车所需的D照,为准驾不符。随后,两人被带至交警队接受讯问。
据了解,刘某某和杨某某均在奉化某工地务工,两辆电动三轮车是工地平时运转材料的,但为了贪图方便,几个工友也都使用该车上下班,这次他们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都有4人以上,另外,他们对驾驶电动三轮车需要驾驶证表示不知情。经鉴定,两辆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奉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俞小山:“因为电瓶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我们定性为正三轮摩托车,按照规定他应该上牌并且驾驶员持有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虽然驾驶证是属于一本,但是准驾车型有A照B照,正三轮摩托车是需要D照的准驾车型。”
最终,刘某某因为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1000元。杨某某因为准驾不符,被处以罚款3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交警介绍,虽然电动三轮车给群众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电动车设计轻巧,在事故发生时,无法为驾驶人提供更多的保护,且驾驶人没有经过特别的培训,上路之后极大干扰交通秩序,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奉化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俞小山:“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并且载人这是安全隐患非常大的一个交通违法行为,最近有专门针对三小车这方面开展一系列的整治活动,在城区的主要道路都有加强执勤力度。希望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