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接受陈国军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王兆波副区长代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王兆波,男,汉族,1971年3月生,浙江宁波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宁波市镇海区骆驼镇党委委员,团区委副书记、团区委书记,庄市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庄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蛟川街道党工委书记,庄市街道党工委书记,新城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宁波市镇海区副区长、九龙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兼)、区委常委(兼),宁波市发改委副主任、党委委员,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职。
来源: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