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电网首页

宁波市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怎么收?市物价局公开征求意见

2018-12-05 14:43:14 编辑:金铭

记者从宁波市物价局获悉,宁波市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建议和意见的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

QQ截图20181205144202

“关于核定宁波市城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城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三个环节的有关建设和运营费用,包括收集运输环节费用和处置环节费用两部分。该通知涵盖的范围是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五区范围的功能区建制镇(含)以上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非居民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实行属地管理,由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环境卫生机构、其他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费60元/吨,或7元/120升桶、14元/240升桶;其他垃圾处理费180元/吨,或9元/120升桶、18元/240升桶。上述垃圾处理实行超量加价收费。

对100平方米以下的沿街店铺(不含餐饮店、食品现场加工销售店、蔬菜水产店、水果店、鲜花批发店等)按建筑面积定额征收。25平方米(含)以下15元/月;25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含)以下30元/月;50平方米以上至100平方米(含)以下45元/月。(记者 孙美星) 

来源:宁波晚报

品牌
第一测试
直播宁波 航拍宁波
宁聚 心理健康
广电
直播 点播
动态 主持
集团 广告
新闻
宁波 国内
V观 图片
时评 专题

网站简介|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招贤纳士|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帮助中心| 电视台邮箱| 电台邮箱

浙ICP备12005551号-2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2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16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