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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4个亲儿子,却把遗产留给侄女 宁波阿婆为何做了这个决定

2018-10-11 08:20:43 编辑:汪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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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杰 绘

“谢谢你们啊!现在呀,我就放心了,什么都留给侄女,以后等她给我养老送终,和老头子同葬。”87岁的刘阿婆一边摩挲着遗赠扶养协议,一边不住地向镇海司法局基层调解员小王道谢。这是怎么回事呢?

虽有四个亲生儿子,但将财产都留给侄女

“刘阿婆请我们帮她立一份协议,把财产都留给侄女。”调解员说,类似的协议,他们立得并不多。刘阿婆还有4个亲生儿子,为什么要把财产都留给侄女呢?

但刘阿婆的态度很坚决。根据刘阿婆的意愿,调解员几次上门,修改了协议。刘阿婆一条条听下来,表示:“很好,很好。”

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是刘阿婆和二婚丈夫哥哥的女儿小英(化名)之间签订的,由调解委员会做见证,主要内容是:

1.刘阿婆和小英之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建立扶养关系;

2.小英负责刘阿婆生养死葬,接受刘阿婆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刘阿婆。

3.刘阿婆死亡后,其财产由小英所有,其他人不得侵占,刘阿婆的财产主要包括: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劳保卡内的劳保金,6个金戒指,一些现金;

4.如果小英没有按协议规定承担扶养义务的话,刘阿婆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对小英已经支付的扶养费不予返还,并要求归还代为保管的存款等。

有一点,刘阿婆再三强调:“我百年之后,骨灰要和你叔叔葬在一起,我死也是你们家的人。你一定要记得!”小英不住点头。

刘阿婆郑重地在协议上按了指印,办妥手续后,又非常郑重地收起。老人再三感慨:“这张纸,就是我接下来的保障。”

30多年没联系的儿子,听说房子拆迁就来了

为什么有4个亲生儿子,刘阿婆却固执地把财产留给侄女呢?这要从刘阿婆早年的婚姻说起。

刘阿婆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和前夫生育了4个儿子。近50岁时,4个儿子也都已经各自成家。此时,刘阿婆离婚了。两年后,她和小英的二叔结婚,对方没有孩子,双方也没有再生儿育女。

刘阿婆改嫁后,她和前夫生的4个儿子也都和刘阿婆断了往来,30多年来不曾联系不曾探望。两年前,刘阿婆二婚的丈夫,也就是小英的二叔去世了。

小英人在杭州,却一直像女儿一样照顾刘阿婆。“小英在杭州,我们在宁波。我老伴在的时候,小英就经常来看我们。老伴走了,我以为小英不会来了,毕竟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小英见我年纪大了,生活不方便,来得比以前还勤。一个月至少来一次,给我买很多菜放冰箱里,给我做饭做菜,给我洗澡擦身、打扫卫生、洗衣服洗被子,比亲生女儿还好。”

春节前,小英还特地开车来接刘阿婆去杭州家中一起过年。“她带我去杭州看西湖,说让我以后就住杭州了。可我年纪大了,想叶落归根,还是要回来。小英没办法,就让我回来了,此后每个月还是会来看我两三次。”

两个月前,刘阿婆和前夫生的三儿子突然找上门来。“他说,小英是侄女,他是亲生儿子,我老了,应该由他照顾,让我住他家去。”刘阿婆称,自己年纪大了,但并不糊涂。几十年没联系的儿子突然上门、热情邀请自己去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已经确定要拆迁了。房子是刘阿婆二婚的丈夫在和刘阿婆领证之前买的。

刘阿婆笃定地说:“他肯定是冲着房子来的。”但是,拗不过儿子的再三邀请,刘阿婆还是住到儿子家中了。

摔骨折后,儿子再也没管过老母亲

刘阿婆寻思着,儿子冲着拆迁房也会好好照顾自己,小英也能少些奔波之苦。

没想到,儿子媳妇对自己一直冷冷淡淡,远不如小英贴心。又过几天,刘阿婆在家中摔了一跤。

“他们夫妻俩把我送到医院住下后,就再也不管我了。不来送饭菜,不来照顾,不请人照顾我,也不付医药费。”刘阿婆说到这里,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最后她给小英打了电话,小英当天就风尘仆仆赶到了医院。

“我想明白了,小英是真心待我好。她不是我生的,但是比亲生儿子待我好多了。”刘阿婆说,医院出来后,她就决定把房子等财产都留给小英。

小英拿着协议说:“我照顾阿姆,并不是图财产。但是,她儿子这次把她扔在医院不管,我是真生气了。他这样做,以后也想来分阿姆的财产,实在没道理。阿姆说财产都给我保管,我也同意了。这样也好,签了协议,我照顾阿姆也更有名分。”

由于刘阿婆还是不愿意去杭州,小英陪着刘阿婆一起在镇海选了家养老院住着。小英的打算是:“我会经常来看阿姆。我还是想劝她去杭州,和我们一起住,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提醒

协议中一定要约定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

调解员说:生活中,有些老人因无人赡养或子女不在身边等情况,而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与对方的扶养进行等价交换。在签订、履行遗赠扶养协议过程中应注意一些事项。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与单位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义务,并于该公民去世后取得其遗产。需要注意的是,扶养人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单位,即不能是原本就具有扶养义务的遗赠人的子女、配偶等,但可以是其侄子、邻居等。

2.双方签订协议时,必须清晰地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3.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考虑到可以解除该协议的情形,并且应当在协议中明确予以约定,如果一方出现不履行协议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协议,同时也可以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责任。

4.遗赠人去世后,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如果遗赠人生前有债务,那么受遗赠人应视遗赠人是否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等情况,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债务。

5、签订遗赠协议后,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最好能保密,不要向他人尤其是子女等公开。(首席记者 王颖 通讯员 王斌)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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