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广电网首页

浙江对校外培训机构办班的疫情防控有什么具体要求?

2021-02-25 10:28:46 编辑:周雅雅

2月25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六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答记者问。

问:前阶段国内出现了因组织培训活动导致的疫情传播,请问省防控办,我省对校外培训机构办班的疫情防控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国内一些地方前段时间连续发生聚集性疫情,但我省形势总体平稳,因而没有中止校外培训机构办班。虽然目前国内已实现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但疫情并没有远去,在初春也容易出现反弹。培训机构大多处于密闭空间,一旦出现燃点,可能导致群体性传播。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场所防控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各培训机构都应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以及日常清洁、消毒等防疫规定。在近期国内疫情一度呈多点散发之时,我省对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虽然各地疫情已得到有效遏制,但目前仍然应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尤其是禁止体温异常及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这里涉及是否允许送外卖的问题,从风险防范角度应加以注意。但考虑到培训机构人员就餐等现实情况,允许外卖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进入楼宇,在培训机构门外特定区域设立外卖存放点,合理兼顾配套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建立教员、学员健康监测制度,实行“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吸取有的地方暴发疫情源于培训讲师、且出现超级传播事件的教训,必须严格重点人群防范。凡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员、学员,都应切实执行健康管理措施。同时,继续控制线下培训规模,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如确需举办50人以上讲座、研学、展示等活动的,必须制定防疫方案,夯实健康排查、实名登记、个人防护等措施,通过细化实化各环节防控,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

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必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每个培训机构都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区。疫情防控还有赖于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无论教员和学员,都应养成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从细节入手筑起防疫屏障。

来源: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品牌
第一测试
直播宁波 航拍宁波
宁聚 心理健康
广电
直播 点播
动态 主持
集团 广告
新闻
宁波 国内
V观 图片
时评 专题

网站简介|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招贤纳士|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帮助中心| 电视台邮箱| 电台邮箱

浙ICP备12005551号-2 网上视听传播许可证 1103013 2 公安机关备案号 3302030200073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80003

版权所有 宁波宁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2002-2016 nbt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