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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5款空气净化器被抽检,1/3甲醛去除能力“注水”,你家有吗

2019-01-04 09:11:54 编辑:周鸣鸿

(实测值比宣称值低10%,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虚假宣传?)

15件被抽检的空气净化器样品中,有5件在网络上标称的甲醛洁净空气量“注了水”,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1月3日公布的空气净化器产品除甲醛及颗粒物能力调查结果显示,海尔、AIRX、泰拉蒙、IAM、霍尼韦尔等5个品牌,各有一款空气净化器的甲醛洁净空气量存疑,其实测值低于产品在网络销售平台上的标称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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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

同时,霍尼韦尔一款空气净化器的甲醛净化效率为78%,没有达到我国国家标准《高效能大气污染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5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相关要求。根据该标准,宣称具备甲醛净化功能的高效能产品,其“甲醛净化效率应不小于80%”。

7239元的净化器异味长时间不散

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获悉,此次调查其实随机抽取了16台空气净化器,均来自2018年前8个月市场销量前20名的空气净化器品牌,且都是每个品牌宣称去除甲醛性能最强的机型(甲醛洁净空气量大于400立方米/小时)。

但其中1台购自京东平台“博瑞客尤尔德专卖店”,售价达7239元的“博瑞客(BONECO)”P700E空气净化器未能进入最终的检测环节。

其余15件样品委托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甲醛净化效率、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等。

检测人员表示,上述那款空气净化器打开包装后,滤网有明显异味并长时间不能消失,故将其封存、不做检测。作为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空气净化器,不应对室内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有异味可能是为了增强净化效能,滤网上添加了会产生异味的物质。

(长时间异味不散而未能进入检测环节的“博瑞客”空气净化器)

5款数值“注水”,最严重的实测值低了15%

洁净空气量是考核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的核心指标,代表着空气净化器释放洁净空气的速率。一般在同等空间下,该数值越大,净化速度越快。

上述5款甲醛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低于网络标称值的产品分别是:

“海尔”KJ820F-N800C空气净化器,网络标称值783立方米/小时,实测值为755立方米/小时,低了3.6%。

“airx”A8 pink空气净化器,网络标称值580立方米/小时,实测值为528立方米/小时,低了9%。

“泰拉蒙”P92空气净化器,网络标称值400立方米/小时,实测值为391立方米/小时,低了2.3%。

“IAM”KJ830F空气净化器,网络标称值446立方米/小时,实测值为379立方米/小时,低了15%。

“霍尼韦尔”KJ900F-PAC000CW空气净化器,网络标称值400立方米/小时,实测值为368立方米/小时,低了8%。

同时,上述的“airx”A8 pink空气净化器和“IAM”KJ830F空气净化器,还存在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低于网络标称值的情况,分别低了7.3%和6.1%。

(部分实测数值低于网络标称值的净化器)

以下为部分空气净化器在网络平台上的产品信息页面,其甲醛洁净空气量的网络标称值高于此次检测的实测值:

(网络标称值虚高,算不算“猫腻”?)

实测值比网络标称值低,算不算企业有“猫腻”?

“要看具体低多少,允许误差在10%以内。”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康介绍说,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净化器针对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该数值参考的是美国的相关行业标准,考虑到了检测过程中各种因素可能对实测值误差造成的影响。因此,上述5款空气净化器中,只有IAM这款空气净化器不符合标准要求。

(我国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的相关规定)

如果误差在1%、2%左右,那普通消费者还能理解,但差个9%、10%,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虚假宣传?以上述airx这款空气净化器为例,网络标称值比实测值足足高了52立方米/小时。或许正是因为多了这些数值,消费者才通过比对,选中了这款他以为功能更“优异”的产品。

“我们也关注到了这一问题,希望相关国家标准未来修订时可以有所考虑。”王康坦言,在标准修订前,净化器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只要不低于标称值的90%,且拿得出权威的检测报告,企业就无可指摘。

(工程师检测空气净化器)

王康透露,在业内,的确有部分企业可能“擦”着标准规定的上限,尽量把洁净空气量的数值“造”大。有些企业更可能直接在送检产品的实测值上加10%,“包装”成广告等宣传材料上宣称的数值。对于这些行为,较难去取证查实和规范。而对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空气净化器是一个相当专业的产品,很难识别判断哪些数据有“猫腻”,很多时候只能凭感觉自己去揣测。但仅凭揣测来维权,企业是不予理睬的。

“有些消费者提出把产品送去专业机构检测,建议还是第一时间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王康表示,如果消费者单方面送检产品,企业往往会以样品送检的过程“不透明”“不可控”等为理由,质疑送检结果的公正性,“总而言之,在空气净化器这类产品的维权上,消费者仍处于相当被动弱势的地位。”

洁净空气量本身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参数,很多消费者根本搞不清楚它是什么意思,这可能也让一些无良商家有了“注水”数值的空间。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表示,正在推动协会内的会员企业自主更新包装和网络平台上的信息,在标示洁净空气量的同时,增加适用面积、净化效率等消费者能看得懂的参数,以便消费者更精准地匹配家中的实际情况去合理购买。同时,企业这样标示数据,也相当于作出了承诺,以便更多消费者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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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满目的空气净化器,让普通消费者难辨高下 肖允 摄)

【小贴士:如何用洁净空气量,推算出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附录F(适用面积计算方法),针对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情况下,使用净化器时的建议适用面积为:

(0.07~0.12)×净化器去除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数值

(上海市环境保护工业行业协会专家建议为:0.0865×净化器去除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数值)

举例,如果某款净化器去除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为800立方米/小时,那么其适用面积为56平方米至96平方米。

当考虑室内污染源时,可适当减小系数,用比0.07更小的数值去乘以洁净空气量的数值,也就是说,针对室内的重度污染情况,上述例举的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会比56平方米更小。

不过,专家表示,这只是一个建议的计算方法,具体到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较大的误差。还是希望企业承担起更多责任,清晰地在产品包装和网络平台上标出产品的适用面积和净化效率,不要让消费者自己去做“加减乘除”。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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