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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撞上小汽车,不是“你弱你有理”那么简单

2018-10-22 09:33:04 编辑:张灿毅

一般来说,小汽车撞上了电动自行车,就会主动认栽。因为即便是小汽车车主没有过错,但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相对“弱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很多车主都可能会被判承担10%的责任,具体算下来,多则上千,少则几百元,而且还会搭上不少时间和精力。为了省事,许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和私家车车主形成了“默契”,如果电动自行车车主没有大碍,私家车车主掏点钱私了,这事儿就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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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种“默契”也不是一直可以持续的。例如,10月18日,浙江临海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轿车碰撞,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车主受轻微伤,向轿车索赔称“拿了钱没什么大碍就算了”。但交警调取了监控,最终认定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负全责,自理其医药费,还要负责两车维修费。

交警的处理结果一经媒体公布,立马引起了舆论的首肯。许多私家车车主都有与电动自行车车主“私了”的经历,他们集体抱怨道:很多电动自行车目无交规,横冲直撞,为什么反倒成了弱势群体?而小汽车由于自身的重量和惯性,面对横冲直撞的电动自行车,很多时候并不能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而不公平的责任划分又客观存在,所以,遇见电动自行车直接撞上来,基本上只能自认倒霉了。

私家车车主的抱怨不是毫无道理的。君不见如今外卖、快递行业极度发达,这些小哥在公司糟糕的激励机制的引导下,人行道车行道完全不管,红绿灯什么时候亮起也根本无所谓。基本上,这些城市马路上的“新物种”,不断冲击着现有的交通秩序。虽然对于电动自行车来说,被撞了一般也不见得是好事,但在不用负责的情况下,反而可能通过私了拿到几百块钱。这种权责不对等的事儿,想必很多人都愿意一试,没遇见自然好,遇见了也未必是坏事。

两方车主的不同心态,最终加剧了双方行驶上的规则意识全然不同。所以,这几年来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相撞的事故实在太多了,以至于这都不算什么新闻。这一次之所以上了新闻头条,恰恰是因为交警的处理方式掉转了方向,对擅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判了全责,不仅医药费自理,还要赔偿机动车的维修费用。

事实证明,“你弱你有理”的处理办法并不能真正保护电动自行车车主,因为处罚结果天平产生倾斜后,更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会放松警惕,乃至铤而走险、无视交规。这种做法不仅让私家车主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也增加了事故率和伤亡率,造成的社会总损失会更大。浙江临海这位交警的处理结果是一个重要信号,假如有越来越多的交警依据监控来判决,而不是单纯为弱者站队,电动自行车的违章数量会大幅下降,马路上的交通事故也会减少,我们的城市行车效率也会更高。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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